2007-12-3 11:18
※如信※
尽善尽美的合婚方法
以男女双方的命运全局组合为依据,以命理为准绳,是合婚的原则。在此原则的指导下,我们来寻求尽可能完美的合婚方法。
合婚的目的是为使婚配双方都尽可能趋吉避凶,最大限度地改良婚姻运势。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依靠合理的合婚方法。前面说过,婚姻的实质是男女人体五行气场的亲密组合,要使婚姻产生良好的命理效应,就必须使这种经过组合的人体五行新气场对双方都有益无害。五行之气看不见摸不着,怎样才能判别其是有益还是有害呢?这只有从双方的命运全局入手进行分析。从命理的角度讲,合婚应尽可能达到以下标准:
一、双方的命局组合后互不伤害对方命局中的用神。
二、一方的命局忌神最好可转化为对方命局的喜用神;退而求其次,一方命局的忌神能被对方命局所克制。
三、一方命局中的喜用神力量不足而另一方命局五行恰好能对其补益。
四、双方命局组合后互不伤害对方命局原有的富贵福寿之气。
五、双方命局组合后互不伤害对方命局原有的子女星。
六、双方的行运最好能相互补益。
七、双方性格不求相同但求相啮合。
八、双方年龄寿数基本上能匹配,以避免中年丧偶的悲剧。
以上八条都能从命局中推断,这是命理意义上的合婚。当然,男女婚配还应考虑其他命理的因素。如伦理道德、民众习惯、法律法规、情感基础等等。(这些是属于社会学家研究的范畴,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在当今社会,婚姻大多是自主和自由的,婚姻大多萌芽于男女双方的爱情。恋爱是婚姻的前奏,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恋爱、婚姻观,但一般情况下,大多是从感情、色俗、物欲、时俗等几方面进行考虑的,而很少有人从命理的角度去考虑二者婚配的合理程度。待请人合婚时,双方的感情已趋向成熟,相互都已有结合的意愿,这时去合婚,恐怕已不是最佳的时间了,因为如果命理认为适宜结合,倒是皆大欢喜;如果命理认为不适宜结合,双方则会陷于感情与命理的矛盾之中——分手又舍不得,结合又怕带来不幸;热恋中的情侣,往往会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即使是合理的命理建议,他们也会置之不顾,而违背五行法则最终难免受到五行法则的惩罚。这样结合的夫妻,无论感情有多深,最终逃不过“悲壮”的结局。所以双方最好是在能合能分的初恋之时,通过合婚从命理上去寻求双方今后的婚配是否适宜的答案。命理上的选择和爱情上的选择有时是不同步的,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怎样取舍,就看当事人自己的决定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