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2 16:11
Yoya_yoya
台富少淫魔偷拍迷姦案 李宗瑞被判重囚79年
哄動一時的台灣富少淫魔李宗瑞被控迷姦偷拍34名女子一案,今日在台灣二審宣判。台灣高等法院將一審時的判囚22年零4個改判79年,執行刑期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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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富少李宗瑞被控在夜店將喝醉昏迷女性或拐騙美女回家迷姦,還進行偷拍,去年一審時確定有9名女子遭性侵,17名女子遭偷拍。一審裁定罪成判22年零4個月。
但今日台灣高院二審宣判,李宗瑞被依乘機性交罪、妨害秘密罪等罪判刑79年7月,由於有期徒刑最高上限僅可判30年,合議庭因此宣告他應合併執行30年,並須賠償2745萬元新台幣。李宗瑞可以就刑期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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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重判的原因,是因法官認定原審無罪部分,因李確有違背被害人意願,改判有罪。台灣傳媒報道,李宗瑞在聞判79年時,瞪大雙眼,狂吞口水,彷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宗瑞被控自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後,對34名女子下藥性侵,再用攝影機和手機拍攝性愛過程。部分受害人包括女星及模特兒,據報其中一位是台灣女星吳亞馨。而有關的性愛光碟其後流出,在網上瘋傳。
李宗瑞是台灣元大金控的少東,2年前有受害人控告他偷拍始揭發案件,他被警方通緝,逃亡23日後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