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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7 12:24 sinta
上市申請下月公開刊登 新股打回頭 保薦人「留案底」

港交所(388)將於下月1日實施網上刊登上市申請的新例,所有未符合要求的申請除一律會被「打回頭」外,相關的保薦人及公司的名字亦會被刊登於網上,作永久「示眾」。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科主管戴林瀚(David Graham)認為將有助改善上市申請文件質素,加快新股審批的過程。
記者:吳永強

自下月起,入紙申請上市的新股,其初步的招股資料,在通過港交所的三天初檢程序後,需刊登於「披露易」網頁上。惟若申請未能於初檢「過關」,將會被「打回頭」,及在8個星期內不得再提交申請。就算成功通過初檢,但其後詳細審閱未符合要求,同樣會被發還申請。除申請會被「打回頭」後,有關保薦人及申請上市公司的名稱均會被刊登於披露易,公開「示眾」。

改善招股文件質素
保薦人均認為公開「示眾」實際上為「點名及羞辱」(name and shame),而且一旦登榜,將會永久留名。惟戴林瀚指出,港交所的角色並不是希望要將申請「打回頭」,更不希望「示眾」名單數目不斷增多,反而冀能藉新例改善招股文件質素,令更多上市申請可獲得接納。
戴林瀚認為「示眾」新例對申請上市的數目或稍微受影響,「未準備好的保薦人及公司不會貿然入表,因為入表的機會成本相對增加了。」他又指出,去年10月新保薦人監管制度實施以來,未見上市申請數目特別減少,相信保薦人及公司仍主要按市況決定是否入紙申請上市,而非為了規避新法規。
他又提到在新保薦人監管制度實施,被打回的上市申請又截至今年1月約33%減少到最近的15%。他相信隨着保薦人對新例越來越熟悉,未來被打回的申請有機會降至5%。


變相加快上市過程
戴林瀚又認為在「示眾」制度實施後,將有助改善上市申請文件的質素,從而加快新股的審批時間,變相加快上市過程。他表示現時每宗上市申請,由遞交至上市委員會審核,平均需時由過往的120日大減至52日。而保薦人需補交的證明文件,亦由平均67份降至52份。
對於監管機構不斷對新股的監管要求提高,戴林瀚並不認為與現時上司公司質素有關。他指出長期停牌的公司數目過去沒有明顯增長,亦無數據顯示本地上市公司的質素有所惡化。他認為港交所及證監會有責任維持高質素的監管水平。他又補充指,本地新股門檻實質未有提高,只是程序上有所改變,不擔心新例會「打殘」香港的新股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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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林瀚指新例只屬程序上改變,不擔心會「打殘」香港新股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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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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