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14 10:22
caia
藝人淫照案 官指體驗私隱被侵滋味 史可雋即囚 8月半
網上藝人淫照案昨日宣判,電腦維修員史可雋指自己擔心傳媒採訪,以及出街會被人指手畫腳,過去 15個月都過着足不出戶的禁閉生活。總裁判官唐文指史可雋體驗私隱不被尊重的滋味,期望他能設身處地為受害藝人着想,認為判監無可避免,判史可雋入獄 8個月 15日。
現年24歲的被告史可雋昨早步入法庭時立即望向旁聽席,他看見母親後即展露笑容,在接受判刑時全程表現冷靜。總裁判官唐文宣判時指,被告嚴重侵犯藝人私隱,讓兩名家品店職員看涉案淫照,更將淫照燒錄至光碟內,將藝人私隱暴露在極其危險的狀態下,每名市民的私隱均需獲得尊重。
家中自我禁閉 15月被告犯案不僅違反僱主對其信任,亦令僱主失信於客人,被告侵犯他人私隱,案情嚴重,必須判即時監禁。唐文指被告嘗過私隱不被尊重的滋味,「你有冇諗過被侵犯私隱事主啲壓力、難過同埋唔舒服?」最後以 9個月為判刑起點,考慮被告沒有案底,扣減 15日,判監 8個月 15日。唐文亦駁回被告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須立即服刑。
辯方求情時承認被告對事件責無旁貸,惟強調被告僅因無知幼稚,對法律欠缺認識才犯案。被告會考後取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電腦科高級文憑,他首份工作便是涉案的電腦公司 eLiTe Multimedia。
辯方又指,被告 06年為了一時逞強,才向兩名家品店女職員展示淫照,控方從沒有證據指被告與去年初淫照廣泛流傳案有關,被告實是一名毫無「機心」的人,否則可持淫照向有關藝人勒索,他向受害藝人致歉,亦無任何金錢得益。
辯方續指,被告與其家人是其中一方受害人。警方去年初拘捕被告以來,他一直在公眾及傳媒採訪壓力下生活,他沒有工作,不時有記者上門採訪或在住所停車場內徘徊,被告亦擔心在街上遭陌生人指指點點,故近一年來都留在住所。
鄧永鏘替寫求情信被告雙親的求情信指最近 15個月來,被告在住所過着「坐監嘅生活。」另一封求情信則由中國傳統服裝店《上海灘》創辦人鄧永鏘撰寫,希望法庭給被告自新機會。
本案事緣陳冠希在 05年尾至06年某天,託人帶電腦到涉案電腦公司維修,史可雋的同事維修時發現淫照後與史一同觀看,史其後向兩名家用品女店員展示淫照,更燒錄光碟贈予其中一人。去年 1、 2月有 433張淫照在網上流傳,警方去年 2月拘捕史可雋,控告他於 06年 1月 1日至 6月 8日間,為使自己或他人獲益,3度不誠實取用電腦。史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 KCCC4003/08
各方反應 源頭「奇拿」逍遙法外網上藝人淫照案被告史可雋昨日判監,法庭早已裁定史可雋並非去年在互聯網廣發淫照的「奇拿」,而「奇拿」至今仍逍遙法外。
陳冠希尊重裁決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黃德長昨在法庭判刑後,在庭外宣讀一段僅長 24秒的中文聲明,強調「警方有能力及決心打擊科技罪行」,當被問及如何緝拿「奇拿」時,他僅說「係咁多」,隨即匆匆離開。
藝人淫照案男主角陳冠希( Edison)所屬紅館負責人說:「 Edison知道咗判決,佢尊重法庭裁決。」張栢芝經理人亦說:「法庭判得好公正。」鍾欣桐則不欲回應。
史可雋在接受雜誌訪問時曾指自己是代罪羔羊:「警察拉唔到奇拿咪拉我囉!」,又質疑陳冠希的說法,「你信唔信陳生無畀過啲相朋友睇?話冇就冇可能!」
史的母親每次聆訊時都到庭旁聽,她表示史可雋還柙以來每天都探望他,儘管她曾說會以平常心面對,獲知兒子入獄後不禁說「好慘,唔開心」,她揚言會上訴到底。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